商業事件審理法強制律師代理制度之簡介(文:洪宗暉律師)
2021年01月12日 20:30:00
一、 商業事件具備高度技術性與專業性,所以一定要請律師。二、如果沒有委任律師就視同不到場。三、法院認為受任之人並不適當時,法院應限期命補正,而非逕行將案件駁回。
【案例分享】買房後發現附近有墳墓,可以解約嗎? (文:大鬍子律師戴家旭)
2021年01月05日 16:10:00
買的房子附近有墳墓、垃圾場、葬儀社等嫌惡設施,於簽約之後可以後悔不買嗎?有什麼法律上的權利可以主張呢?快來看大鬍子律師戴家旭分享案例以及法律意見吧!
房東的法寶 律師教你不再為房客困擾(有影片)
2020年12月29日 11:20:00
還在為遲交房租、租約到期卻不搬走的房客困擾嗎?快點擊觀看大鬍子律師的Youtube頻道的最新影片學習該如何面對這種狀況吧!https://youtu.be/z35jukYGFn0
子孫對祖先治喪事宜無共識的法律爭議(文:梁維珊、陳靜怡)
2020年12月15日 18:50:00
子孫對祖先治喪事宜無共識怎麼辦?有遺囑就能解決問題嗎?總之,子孫孝順與否,真的是從祖先過世後大家是否團結就有答案了。
提供帳戶、幫忙領款也是犯罪?(文:洪宗暉律師;編輯:梁維珊律師)
2020年12月15日 18:30:00
把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別人,或幫別人領款也可能構成犯罪?這種法務部一再強調的事情,社會上還是屢見不鮮,總之,自己的帳戶自己保管最好,買賣或借用帳戶的刑事法律責任風險太高,大家務必謹慎。來看看洪宗暉律師整理的法律懶人包系列吧~文章更新:最高法院近期就相關爭議業由刑事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詳情請見高法院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101號違反洗錢防制法案件新聞稿:「行為人提供金融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予他人,是否成立一般洗錢罪?本院刑事大法庭於今日宣示裁定,認為:『行為人提供金融帳戶提款卡及密碼予不認識之人,非屬洗錢防制法第2條所稱之洗錢行為,不成立同法第14條第1項一般洗錢罪之正犯;如行為人主觀上認識該帳戶可能作為收受及提領特定犯罪所得使用,他人提領後即產生遮斷資金流動軌跡以逃避國家追訴、處罰之效果,仍基於幫助之犯意而提供,應論以幫助犯同法第14條第1項之一般洗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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