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篇(二)—簽約前的準備工作】(文:戴家旭律師)
2017年10月13日 18:00:00
在前一篇【契約篇(一)—怎樣才是有效的契約?】中提到,如果簽了契約,原則上是很難改變的。這是商務合作的基本模式,因為有白紙黑字寫下來,彼此之間的條款寫清楚,立契約書的當事人有了充足的信任、理解,就應該要按照契約條款走。契約條款的內容,必須要是清楚明瞭的。很多人說,法律人喜歡玩文字遊戲。但是一份沒人看得懂的契約,並不是好契約。真正的好契約,應該是雙方的權利義務都清楚、明瞭。彼此可以藉由這份好契約,繼續合作。那麼,在簽約之前,行銷人或企業主,可以做什麼準備工作呢?我們接著看下去。
【契約篇(一)—怎樣才是有效的契約?】(文:戴家旭律師)
2017年10月13日 17:30:00
在執業律師的過程當中,常常被問到一個問題:契約要怎麼簽,才會有效呢?答案:除非違反法律的強制或禁止規定,否則契約簽名後,就會有效了。而且契約簽名之後,要反悔會很困難,所以碰到要簽名的時候,請務必小心。
傷害罪到刑事二審還能撤告嗎(文:陳致宇律師;編輯:梁維珊律師)
2017年09月22日 01:00:00
刑事告訴乃論之罪(例如普通傷害),到二審才取得被害人的原諒撤告來的及嗎?來聽聽刑事實務經驗豐富的陳致宇律師怎麼說,超~級~重~要~
法官怎麼看凶宅?(文:洪宗暉律師;編輯:梁維珊律師)
2017年09月07日 21:30:00
除了你所瞭解的凶宅外,法官怎麼認定凶宅?什麼算是凶宅?今天的【成鼎好好讀】之「史上最強系列」,由洪宗暉律師來跟各位讀者分享法院如何認定凶宅,有買賣房屋需求的你,一定要看喔!
【新修法介紹:民事訴訟繫屬登記(民法第254條)】(文:戴家旭律師)
2017年08月31日 13:40:00
民國106年6月14日,民事訴訟法第254條訴訟繫屬登記之新規定修法通過,規定日後訴訟繫屬登記,聲請人需「釋明」聲請的理由(舊規定沒有當事人必須釋明的要求)。究竟新法通過的內容是什麼?讓我們一起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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