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師建議的合作式親權 (文:林羿妘社工師;編輯:梁維珊律師)
2018年05月21日 00:10:00 ‧ 2948次閱讀
社工師建議的合作式親權 (文:林羿妘社工師;編輯:梁維珊律師)

主要從事家事事件的家事專科梁維珊律師與洪宗暉律師一直認為,在家事事件中最棘手的部分,不是財產問題,而是孩子的身心健康問題,我們都能理解與相信,訴訟過程中難免有衝突,但實在不宜把孩子當作懲罰對方的方式,大人的問題大人自己可以處裡,但大人勉強孩子導致孩子身心受創,只能說這個大人是懦夫。今天的【成鼎好好讀】我們請到林羿妘社工師,再為我們提供一些社工師經驗與建議,我們試圖從不同面向來提醒所有家事事件的當事者,千萬別因為分離而撕裂孩子的人格,這是很殘忍的。

孩子們知道要上法院調解或開庭前,手汗直流的緊握著我的手,低聲問我:

「社工阿姨,我好緊張,可以不要進去嗎?」

「社工阿姨,是不是我太皮,所以爸爸媽媽不要我了?」

「社工阿姨,我不敢跟媽媽講話,因為爸爸跟我說如果我跟媽媽講話,回家就要修理我,可是我好想媽媽。」

「…(沉默不語的孩子)」

這些場景映入眼簾,讓我深刻地感受到對於父母離異的孩子,內心是多麼千迴百轉,糾結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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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離婚率高居不下,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民國105年離婚對數有5萬3850對。足見不少孩子可能在生命歷程中面對父母離異的情形。而身為父母,在漫長的家事訴訟中,是否應更重視孩子的心理健康?以下是社工師提供一些和孩子一起面對家事訴訟的建議:

 

原則一:照顧好自己情緒,注意在孩子面前的言行

我們在有能力照顧別人之前,必先將自己照顧好。「自己被愛夠了,才有能力去愛別人」切記不要將孩子當成您的「情緒配偶」,孩子沒有義務要接受您的負面情緒與抱怨。就算再怎麼有情緒,也不要在孩子前面抱怨對方,甚至要孩子當傳聲筒,這會讓孩子不知所措.雖然孩子可能會附和大人所說的話,但其實孩子內心會有很多複雜複雜的探問,例如:「父母離婚是不是我的錯?」另外,千萬避免用情緒勒索的字眼,例如:「我做那麼多都是為你好,你捨得丟下我一個人嗎?」或者「你這樣媽媽會一直告爸爸耶~」

 

原則二:敏感於孩子的情緒、認知與行為

可用家庭會議或其他比較開放的方式跟孩子討論目前訴訟歷程和後續可能會發生了流程,例如出庭、搬家、轉學…等等,並引導孩子表達內在的情緒,可用「我好奇…」、「我猜想....」的問句去探問孩子可能有的感受,若孩子還小比較無法用言語表達,那使用情緒圖卡或繪畫也是表達的。此外,孩子可能會有一些不同於平常的行為,例如失眠、早起等生活作息的調整或與朋友外出晚歸….等等,都可能是因應壓力的調整,請用比較寬容的心去看待並接納在合理範圍內,孩子也需要空間去因應父母間的家事訴訟帶給他們的衝擊。

 

原則三:孩子的微笑,來自於合作的父母

請記得雖然伴侶分開了,但親情仍是一生的羈絆。若可能和對方坐下來好好針對孩子的教養談談未來的計畫,例如:會面交往的頻率與時間,教養風格、對孩子的期待(當然和孩子聊聊他的期待也很重要)……等等,盡量成為彼此親職教養上的工作夥伴。

 

原則四:懂得求助

若有需求或發現自己撐不住了,請先尋求自己的支持系統協助,讓自己稍稍喘息,或跟專業人士諮詢,例如:家事專科律師、各地方法院的訴訟輔導科、家事服務中心服務人員、社工師、心理師都是您的好夥伴,會站在您身邊,支持您與孩子一起面對接下來的挑戰。

相關研究指出,離婚訴訟不是問題,「如何面對離婚訴訟」才是值得我們好好思考的議題。懂得求助於專業,讓我們一起為孩子的心理健康努力。即使分開,孩子需要身心健康的父母滿滿的關愛與親子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