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雖然不是民法親屬編裡面的小孩,但情感上卻是不可取代的家人,毛小孩對我們的愛,有時更甚於家人,今天的【成鼎好好讀】由本所梁維珊律師來給各位「毛小孩的準父母們」先打第一劑法律預防針,提醒各位「毛小孩的準父母們」,不能因為覺得照顧麻煩就棄養毛小孩唷~
毛小孩雖然不是民法親屬編裡面的小孩,但情感上卻是不可取代的家人,毛小孩對我們的愛,有時更甚於家人,然而,扶養毛小孩並不簡單,與幼兒一樣,毛小孩需要把屎把尿、洗澡清潔、定期打預防針等等,幼犬幼貓更是萌到翻,這是生物為了激發起母愛,所以自然顯現的萌樣,然而卻時常發現從「哇~好可愛喔~」的激情,轉變成「怎麼這麼麻煩...」的抱怨,毛小孩當然不懂,於是就被沒有準備好的父母棄養了,這些棄養毛小孩的父母在法律上會有什麼責任呢?
大家所知的動物保護法(俗稱動保法)是怎麼規定的呢?按動保法第5條第3項規定:「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如果棄養毛小孩被發現,依據動保法第29條第1款的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5條第3項規定,棄養動物。」會有被主管機關裁罰3萬元到15萬元不等的風險,而且裁罰3萬還是15萬是主管機關裁量的範圍,被發現亂棄養毛小孩的責任真的很重!
所以,如果還沒有做好當毛小孩父母的準備,拜託千萬不要因為一時興起或母愛大爆發而飼養毛小孩然後再棄養,棄養的法律責任是很重的,當然,背棄毛小孩的愛,對毛小孩來說內心的傷害也是相當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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