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個貸款可能變成幫助詐欺犯?葉凱禎律師提醒您,辦貸款還是要循透明管道,否則被詐騙集團利用導致自己變成幫助詐欺犯,真是得不償失。
真真(化名)畢業後,雖然工作一陣子,但因為本身喜歡用名牌,過度使用信用卡,導致信用破產,無法再向銀行申請小額信用貸款,且遭銀行法扣每月薪資,後來因為不景氣被公司資遣,為了繼續因應生活開銷,真真在網路上看到代辦貸款的廣告,業者表示可以幫真真辦理貸款,真真不疑有他,與該代辦業者聯絡貸款事宜。
代辦公司的蔡經理向真真表示,如果要辦理貸款,需要真真提供金融帳戶存摺、金融卡、以及開戶印章給代辦公司,才可以代理向銀行辦理貸款業務,並且提供到府收件的服務,真真不疑有他,遂將2組不同銀行的存摺、金融卡,以及印章交給蔡經理派來的快遞小弟,然而之後卻再也聯絡不到蔡經理,不到一週,真真的銀行帳戶被通知為警示帳戶,且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要求真真到警局製作筆錄,真真做筆錄時發現自己被列為幫助詐欺犯,當初交給蔡經理的那2組銀行存摺,竟遭詐騙集團所盜用,被害人總共有五人,詐欺總金額15萬元左右,過不久真真收到地檢署的傳票,傳票上面明明白白註明真真是被告,真真到地檢署後一再表明自己也是受到該集團詐騙的受害者,最後仍然還是被檢察官以幫助詐欺取財得利罪起訴。
近年上述案件屢見不鮮,詐騙集團已經不自己花錢購買銀行帳戶來準備進行犯罪,而是連銀行帳戶都用騙的手段給騙來,成本更低,負擔的風險也沒有比較大,頂多又是換一個買使用易付卡的電話號碼。無辜的是,被騙錢的是受害者,被騙帳戶的卻變成詐欺取財的幫助犯,不但要面對刑事審判,還可能要與詐騙集團的犯罪行為人,對於其他遭騙匯錢進去該帳戶(就是真真所提供的銀行帳戶)中的人,連帶負擔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而一般這種因提供銀行帳戶而被起訴詐欺取財幫助犯的,即使有留下明確的LINE對話紀錄、對方的電話號碼、事後有到警察局報案等等的資料,還是有很大的可能性被認定為有幫助詐欺犯罪的未必故意,目前實務上仍有一定機率會被認定成幫助詐欺取財得利罪。
所以,千萬不要隨便相信網路或信箱中所拿到的小廣告,進而將自己的銀行存摺、金融卡、開戶印章交給陌生人來代辦貸款,畢竟正常向銀行借款的管道都不通了,轉而由代辦公司來辦貸款,是可能被法院認定為可預見代辦公司是以詐欺方式才可能代為向銀行申請小額信貸的,千萬不要借款不成最後變成幫助詐欺犯,這可真的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