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通婚ABC】本所「家事事件專業」的梁維珊律師接受蘋果日報動新聞專訪,今天來跟各位分享兩岸同婚的基本法律常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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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交流日益密切,近年來通婚人數有增無減,特別是兩岸藝人的情感交流更是頻繁,例如大S與汪小菲、趙又廷與高圓圓、吳奇隆與劉詩詩,根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止,兩岸通婚登記人數已超過36萬對,已成為三通以外的「第四通」!
尤其在兩岸經濟實力消長之下,早期常見的「陸女嫁台郎」、「老夫少妻」已式微,取而代之的是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透過自由戀愛、歡喜成家。但台灣與中國畢竟法律不同,在結婚與離婚上有許多不同的規定,其中,與對岸某種職業的人結婚,最好先三思,因為將來如果想離婚,一定要對方答應才行,到底是哪個職業呢?讓律師梁維珊告訴大家。(王吟芳、顏凡裴/台北報導)
●結婚年齡
台灣法定結婚年齡:男18歲以上,女16歲以上。
中國法定結婚年齡:男22歲以上,女20歲以上。
●財產歸屬
台灣可以向法院聲請採分別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
中國可以用書面方式約定婚前婚後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通姦罪只台灣有
台灣《刑法》有通姦罪,處罰有配偶者與配偶以外之人發生性行為。
中國無通姦罪,有配偶者與他人偶一為之的性行為不會被課以刑責,但若長期同居被視為事實婚,可能觸犯重婚罪。
●離婚特別規定
台灣對請求離婚者的職業或身體狀況沒有特別規定。
中國則是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姙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另在中國,現役軍人的配偶要與現役軍人離婚,須得軍人的同意。
●生兒育女
台灣法律對夫妻生育無強制規定。
中國自1979年起實施計畫生育制度(俗稱一胎化),規定一對夫妻只能生育一個子女;不過今年三中全會已宣佈一胎化即將鬆綁,允許夫妻雙方只要有一人是獨生子女,就能生育第二胎。
●台灣離婚難中國離婚易
台灣民法有10款離婚事由,大陸只要5款,包括家暴或虐待、重婚或與他人同居、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感情破裂、分居滿2年等均可提起離婚訴訟,調解無效就准離婚。
●台灣人與中國人結婚者,台灣人要提供下列文件:
.有效的身分證。
.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聲明。
=====網友意見=====
對於兩岸通婚的人數越來越多,有網友留言認為,「台灣大陸聯姻,是非常M型化的,要不就是雙方都非常優等:男俊女美、家境學歷顯赫。要不就是條件劣質到無法嫁娶、別有用心互相利用而已」。但也有網友直接將重點劃在「通姦罪只台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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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