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車給無照駕駛的人,出車禍後車主的法律責任(文:洪宗暉律師;編輯:梁維珊律師)
2019年08月17日 21:10:00 ‧ 15024次閱讀
借車給無照駕駛的人,出車禍後車主的法律責任(文:洪宗暉律師;編輯:梁維珊律師)

暑假期間,很多家長都會擔心無照駕駛的孩子跟同學朋友借車,假設不慎出小車禍撞到人,法律上會發生什麼樣的責任?

今天的【成鼎好好讀】由洪宗暉律師來跟所有要借車給朋友,然後朋友又是無照駕駛的,勸你先來讀一下這篇文章,總而言之,不要亂借車啦~

案例:

大雄想要在同學靜香生日時開車載靜香到外縣市兜風,但因為大雄還沒滿廿歲且未領有駕照,故不敢跟爸爸開口借車,所以只能請求好兄弟哆啦A夢幫忙,拗不過再三請求的哆啦A夢,最終同意將剛買的BMW新車借給大雄,不料上路沒多久後就出車禍撞傷胖虎,試問:借車給大雄的哆啦A夢需要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嗎?

解析圖表:

類型

法律規定

說明

行政責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台幣(下同)6千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二、領有機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車。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車」、第5項:「汽車所有人允許第1項第1款至第5款之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車者,除依第1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1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

此為車主哆啦A夢借車給無照駕駛的大雄所應負行政責任之規定,但哆啦A夢有機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5項規定免罰

刑事責任

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一般正常狀況下,應該僅由駕駛人大雄負擔刑事責任,與車主哆啦A夢無關

民事責任

民法第185條:「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哆啦A夢借車給無照駕駛的大雄肇事,可能必須與大雄對被害人胖虎負連帶賠償責任,此有最高法院80年度台上字第2885號判決:「賴○宏明知賴○培並未考領機車駕駛執照,竟任其騎用所有之機車以致肇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第28條(新法已刪除)所為保護他人之法律規定,應推定其有過失,而與賴○培駕駛機車之過失,同為事故發生之共同原因,應構成共同侵權行為…」可資參照。

小結

無照駕駛的大雄開車不慎撞傷胖虎時,車主哆啦A夢雖然不必負刑事責任行政責任也有機會舉證免責,但民事連帶賠償責任部分可能就不太容易閃躲了